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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8月1日讯(通讯员 薛晨 记者 张可)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苏段禁渔期内垂钓,禁止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但仍有人无视法规,顶风作案。近日,南京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七里河入江口查处了一起在禁渔期禁渔区内垂钓的案件。

事发当天,两位当事人黄某和姚某在工地办完离职手续,准备开车回家,但是不知道是谁提议去附近钓会儿鱼,晚点再回邻省老家,反正离得也近。随即,二人驱车前往七里河边上寻找钓点,发现入江口的一个桥墩子下面没有人,也没有太阳晒,便想“大展身手”。没成想,他们的一举一动都被周边的“鹰眼”系统拍摄记录,没一会儿工夫,顶山街道综合执法大队、禁捕办以及长航公安的工作人员已经找了过来。证据面前无从狡辩,执法人员没收渔获物,对两位当事人分别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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